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37/T1914—2011本文件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技术委员会化工安全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危化品专业委员会、兖矿鲁南化肥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晓威、陈爱中、刘丹丹、刘玉平、金庆生、胡东山、张世丽、李忠源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的场所设施、存储作业、装卸作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涉及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液氨存储、装卸作业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0801
5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5部分:检验与试验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Z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3场所与设施要求3
1液氨存储与装卸场所选址,应充分考虑周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合理布置
禁止设置在村庄、学校、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附近,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和行业、地方有关规定要求:——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