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生产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1.2本办法中大客车指9座及以上载人车辆,小车指9座以下的载人车辆,货车指0.75吨及以上的货运车辆。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有车单位。2组织机构2.1公司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交通安全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监察部,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任。2.1.2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每季度召开1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定期通报车辆交通安全和有关情况,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订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措施,提出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决定交通安全考核事项。2.1.3车管办职责:负责日常交通安全事务,组织有关交通安全活动;负责交通安全、货物运输、车辆保险、车辆事故索赔、车辆维修事务及对外联系;协助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提出交-2-通安全考核意见,上报交通安全报表等。2.1.4联组组长职责:贯彻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车管办下达的各项任务,组织本联组的安全学习和车辆检查,上报各种交通安全报表。2.1.5有车单位行政负责人职责:贯彻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车管办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定期督促车辆检查,及时上报交通安全报表。2.2公司安全监察部是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2.2.1制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车辆管理和相关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2.2组织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学习内容,传达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指示精神,为职工提供交通法规方面内容的咨询。2.2.3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档案。2.2.4完善统计报表资料,按规定及时完成、准确对外报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总结、报告、报表等。2.2.5反馈对外交通安全信息,与上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地方交警部门的联系协调。2.2.6负责组织专、兼职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审查兼驾人员资格,对各单位专、兼职交通安全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3-对其考核;负责审核瑞通公司派驻公司的车辆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资质。2.2.7对交通事故进行归口管理,协助处理各类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索赔事宜,对交通事故责任者及违反交通安全规定者提出考核处理意见。2.2.8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车辆保养、维修、劳动保护等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车辆情况进行检查。3安全管理与培训3.1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管理与电力生产安全同等重要,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与电力生产安全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各有车单位必须明确1名行政领导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有车辆的单位必须设兼职交通安全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本单位专、兼职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记录;负责检查所辖车辆安全状况,统计报告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负责本单位车辆年审、年检工作;负责本单位车辆维修检查档案和基础台帐管理。3.2交通安全管理要求3.2.1交通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牵涉面广、影响力大,要坚-4-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党政工团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形成同抓共保的局面。3.2.2各有车单位要建立完整的车辆管理维修档案,定期统计报送有关报表资料。各有车单位每半年进行1次交通安全总结,年终总结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车管办。3.2.3乘车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提醒驾驶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对其违章行为有权进行举报。3.2.5长距离和复杂路况的交通管理。出车距离总里程单向超过200kM或冰雪、危险复杂路段较多,原则上不允许中干兼职驾驶员驾驶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派专职驾驶员驾驶,每天行驶总里程不超过500kM。3.3交通安全培训3.3.1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安全知识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公司生产情况每年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