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传播关系之浅见从传播实践的角度看,文化体制改革将对传播关系的变革产生重大影响,实际上,传受双方只有处在平等的关系中,受传者才有可能客观地接受、理解、评价传播内容,良好的传播关系也将有利于现代大众传媒的自身发展
当下,我们也要如何在现实情况下,去改善这种传播关系,以使媒体能够留住更多的受众,以让受众更愿意为媒体的发展添砖加瓦
我市目前正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报社由事业向企业转制日益提上议事日程,我们如何抓住这一重要机遇,把握发展态势,在培育和重朔充满活力、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建立报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上,有所作为
笔者认为首先可以从明确现代企业制度下“记者——媒介——受众”这一传播关系的概念上上入手
记者就是生产力笔者认为,记者就是生产力包含两层意思
其一,报社要树立人才为本的发展理念
报业是一个知识含量高、人才需求量大的知识密集型主业,没有高素质人才,报业的生存和发展就无从谈起
国内外传媒业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媒体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是报业的第一资源
如果要改制为现代化企业,首先可能要把好用人的“关口”,在用人上必须坚持企业选用人才的唯生产力论,那就是将“有利”、“有用”变成评判标准
同时就是理顺受以往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的制约造成的诸如内部人分多等,同样的采编人员,有事业编制与企业编制,正式职工与聘用职工之分等等,人为地在内部制造了职业身份的鸿沟,影响了报刊生产力的发挥的人事关系
积极探索改革思路,建立和完善报业各类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配置和激励机制,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能,为报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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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记者要强化自己只是生产力的概念
目前,笔者从实际工作中了解到,还有少数记者往往自我陶醉于“事业单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