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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职场女性维权的几点建议给职场女性维权的几点建议“金猪宝宝”、“奥运宝宝”加上最近风起的为避免被金融危机带来的“裁员潮”席卷而催生“危机宝宝”,近年来,职场女性在迈出人生重要一步——升级为母亲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与单位间的纷扰
海淀法院对近期审理的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案件进行了整理分析,为职场女性维权提出几点建议
女职工依法享有产检时间、产假、哺乳时间安女士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因为生育2008年初休产假90天,但休假期间公司没有向其支付工资,同时,因为公司没有为安女士缴纳生育保险,因此安女士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
安女士因此与公司发生纠纷
女职工因为孕产期的工资和休假待遇与单位产生争议是涉及女职工权益类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享有九十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但是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一些问题,特别是职工超出产假期休假的,双方更容易产生争议
调整孕期女职工的报酬应符合法律规定杨小姐是某软件公司的职员,怀孕后公司对其绩效考核工资核减了一千多元,理由是杨小姐的绩效考核成绩不及格,杨小姐为索要工资差额,与公司发生纠纷并最终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该软件公司对杨小姐的绩效考核没有合法依据,减少绩效工资缺乏必要的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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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工作岗位上的
女职工在怀孕以后,可能会面临一定困难,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安排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在医务部门开具证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