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目的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杜绝瞒报、虚报事故现象发生。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3、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安全事故是指工伤事故、盗窃事故以及在公司内发生的事故等3.1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事部;3.2除工伤事故外,发生其他事故所涉及的部门或保安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事部;3.3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将事故真实经过、预防整改措施、内部处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生产部、工伤事故同时报人事部;3.4生产部需对事故做详细调查,并做出处理;3.5生产部和人事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3.6当事故损失大于2万元以上,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必须呈报总经理;3.7生产部和人事部负责安全事故通报和善后处理工作。*如事故发生时间为非工作时间,报告时间为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八点钟。4、责任处罚4.1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调查处理部门未按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上报、报告不及时或者是瞒报、虚报(与事实不符)的将对部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员进行处罚;瞒报和报告虚假事故经过的,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部门主管领导承担。4.2如安全事故发生部门因违反本制度而由此带来的劳动纠纷等其他后果,将由部门主管领导负全部责任。4.3安全事故责任处罚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第1页共20页XX市格林照明灯具制造有限公司2008年6月13日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3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除立即向项目建设和监理单位报告外,还应该将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监部门报告。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好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如实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一项"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三、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省、自治区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第2页共20页2、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相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篇二:事故报告制度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