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教育发展范式变迁及其思考摘要社区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形态,在我国经历了从中小学德育辅助体系到成为终身教育体系一部分的变化。这种变化被称之为从德育范式走向文化范式。在社区教育发展范式变迁过程中,其价值追求、教育对象、教育重心等方面均发生了改变,成为一个涉及到多主体、多元内容的教育类型。随着社区教育发展范式的变迁,未来的社区教育发展应该更加关注社区建设变革、承担更多的文化职能以及需要创新其管理模方式,如此社区教育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力。关键词社区教育;发展范式;德育;文化;德育范式;文化范式中图分类号G77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20)28-0064-05范式是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Kuhn)提出的科学研究所依赖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规范体系,是一种大众公认的研究模式或发展行为方式。社区教育作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其在发展演变过程中也经历了行为模式的变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区教育发展是按照德育范式推进的,进入新世纪之后,由于社区教育内涵的扩充,其发展开始进入文化范式。研究中国社区教育发展范式的变迁过程及特征,对于我国社区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一、我国社区教育发展范式的变迁(一)德育范式社区教育作为一个概念或提法,其最初是作为推进中小学德育发展的辅助体系。在官方的政策文件中,社区教育是作为德育政策的一部分。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校外的各类社区教育资源可以作为强化德育的资源体系。可见,社区教育在当时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教育形态,而是中小学德育体系的一部分。1988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下称“德育工作的通知”)指出,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开展,在校外社区可以成立社区教育的管理机构,如“社区教育委员会”一类的社会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组织,进而强化校外社区教育资源对中小学德育的支持力度。1990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社区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社会组织应该自觉利用各类社区资源,协调社会各界参与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成效。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再次指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开展需要同学校周边的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或村级集体组织建立联系,吸引社会资源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支持。1994年,中共中央发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学校教育需要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进行结合,建立校外教育组织,进而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向校外延伸。在延伸过程中,需要依靠社区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组织来协调其他社会团体,动员其他社会团体的力量来为学校青少年德育工作提供支撐。从上述关于社区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可以看到,此时我国社区教育附属于中小学德育体系,是为了提升学校德育教学的效果。社区教育在当时能够获得发展并得到国家政策的重视,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是当时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的办学经费较为短缺,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来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二是因为中小学德育工作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教育体系,其发展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如此才能保证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以及特殊时代背景,推动了社区教育的兴起。在我国社区教育发展中,上海市是社区教育发展最早与最好的地区之一[1]。早在1986年,当时国家政策文件中还没有出现”社区教育委员会”字样的时候,普陀区的真如中学就与其附近的工厂合作共建了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用工厂的资源来推进真如中学的德育教育。因此,很多学者认为,真如中学成立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可以视为是中国社区教育的开端[2]。到1988年中共中央发布《德育工作的通知》之后,上海市开始在部分区县、街道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社区教育开始进入街道、社区层面。1990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社区教育工作暂行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