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等文件规定,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集聚和培养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创新集成电路人才评价方式,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开设集成电路专业
现将《北京市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为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集聚和培养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创新集成电路人才评价方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集成电路装备和零部件、集成电路材料、集成电路产品应用和支撑等领域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
二、层级设置和专业方向(一)层级设置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集成电路)专业职称等级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
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二)专业方向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集成电路)专业包括六个方向
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专业方向,包括从事电路设计、仿真、算法、软件、设计IP(IntellectualProperty,指已预先设计并验证,可在集成电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