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股权管理的一些探索实践作者:栾禄通来源:《农村财务会计》2020年第5期栾禄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利,核心是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山东省龙口市多数村居集体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经营性资产较多,如何将村居经营性资产量化折股到集体成员,是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
经过实践和探索,龙口市不仅较好地解决了集体有经营性净资产的量化问题,而且确定了无经营性净资产村的成员经济权利,确保了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充分论证,科学界定资产量化范围资产量化工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哪部分集体资产可以进行折股量化,如何折股量化,深受群众关注
通过充分论证,龙口市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家庭承包的耕地等资源性资产,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不纳入本次资产量化范围;对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要摸清底数,明确权属,做好登记;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各村可视情况而定,一般只登记产权(权属、名称等),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户,作为该户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为了保证集体资产清查的真实性、有效性,全市投入资金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共核实资产53
30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7
91亿元;核实负债21
经过调研论证,量化经营性资产不涉及负债,否则可能会虚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经济权利,导致成员对分红产生不合理的心理预期
如东莱街道某村,清产核资集体资产757
39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7
31万元、经营性净资产156
24万元,负债201
如果按经营性资产量化,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量化到1
35万元的股份,而忽略了每个成员名下0
76万元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