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口镇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加强我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职业行为、组织行为和廉洁行为,使广大基层干部形成爱岗敬业、服务三农、清正廉洁的意识,全面提升基层干部和基层组织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六要六不要及十不准要求,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农村基层干部,是指本镇所属下列人员:1、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2、镇所属村(居)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农村基层组织,是指本镇所属下列机构:1、镇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2、镇所属村党组织;3、镇所属村(居)委会
第二章日常工作规范第四条农村基层干部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省、市、县乡制定的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群众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第五条农村基层干部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发展经济和解决基层实际困难的能力
除特殊情况外,农村基层干部每月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天;镇上鼓励农村基层干部通过各种形式参加在职教育
第六条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忠于职守、勤政为民,为群众办事不推诿扯皮、推拉敷衍、不违反办事规程或故意设置障碍
第七条接待群众来访要热情周到
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给予解答,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办理;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指导其到相关部门咨询或办理
但要严格执行政策纪律,不得随意表态、答复
第1页共5页第八条请示、汇报工作原则上必须遵循逐级上报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第九条工作时间着装要整洁、得体,符合工作单位性质和个人身份;工作时间禁止从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严格遵守请、休、销假制度,在职干部职工请、休假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
第十一条因工外出需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