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段改建工程拆迁方案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征地拆迁范围:林坊至梧地公路按设计确定的征地拆迁红线
征地拆迁补偿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参照省道306线东留段交通战略公路扩建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结合中堡实际制定林坊至梧地公路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征用耕地属水田,鱼塘的每亩3000元计征
旱耕地800元/亩,荒山、杂地、林地不予补偿
水田、菜地按300元/亩补偿青苗损失,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林权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采伐,所采伐林木归林权单位或个人所有,逾期未采伐的由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伐,所伐林木归镇政府所有
2、构筑物的补偿费(拆除的建筑物归物主)水井(有井圈)30元/米(深),简易水井20元/米(深),镀锌饮水管0
3元/米,塑料饮水管0
10元/米,水池30元/个
室外水泥或石灰地板5元/平方米,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室外泥坪2元/平方米,土围墙12元/延长米,砖石围墙15元/延长米,砖瓦窑200元/座
3、地面建筑物拆迁补偿按建筑面积计算,以下列标准给付(拆除的建筑材料归物主)
(1)时间无证查的,由领导小组察访核实认定补偿标准
(2)简易房30元/平方米,工棚15元/平方米,猪(牛)栏15元/平方米,厕所20元/平方米
烤烟房每座300元
(3)、须拆迁的建设物,构造物的所有权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不予补偿
4、宅基地补偿
个人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取得建筑用地批第1页共2页准文件尚未兴建的宅基地,按未砌基的10元/平方米,砌了大脚的20元/平方米,砌了小脚的30元/平方米
5、应迁移的水利、电力、通讯、广播及其地下管线等设施,由各有关单位自行拆迁
6、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