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规定师大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图书馆出巨资购买了大量的电子资源,较好地保证了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对信息资源的需求,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电子资源出版公司,特别是外国公司十分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且都有严格的监控措施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z师范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特制定电子资源使用规定。1.所有电子资源只提供给z师范大学校园网的用户。2.电子期刊/数据库/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料上的所有内容均受供应商的版权保护。所有读者应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3.按照版权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因本人学习、教学科研为目的,用户可以下载、保存或者打印适当比例的文本、检索结果或是其它信息。禁止将资料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禁止与未授权的用户共用个人使用资料的密码;凡引用文献必须注明引文出处。4.不得使用任何软件、工具系统性的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或以各种形式或媒体超量下载、复制、保存数据。例如:(1)整卷、整期或者对某一专题、某一作者的检索结果、文摘、全文乃至于目录的集中下载。(2)下载电子图书或多媒体的所有内容。5.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媒体出售、转让或复制电子期刊原文、检索结果或其他信息。也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6.禁止将检索或下载的资料发布在listserv、网站上或电子邮件上。7.未经许可,禁止将下载的资料在各种服务器上保存。8.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设置相应的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禁止校园外ip(包括该服务器设置的虚拟ip)通过其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第1页共2页如有违反,将追究设置代理服务器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9.如有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对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提醒广大师生保持应有的素养和意识,共同遵守规定中的条款,正确使用电子资源。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