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镇有限自治郑超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1级)内容提要
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现行乡镇政权的运行机制已陷入困境,各种针对乡镇体制改革的方案在理论界被纷纷提出,其中以“强化乡镇体制”、“县政乡派”、“乡镇自治”三种为主要代表观点
本文通过对乡镇现存弊端评析、三种主要改革观点的比较分析,试图论证“乡镇有限自治”是最好的改革路径,并从法律分权制、乡镇长直选和民主合作制等方面对乡镇有限自治模式予以制度设计
通过新的制度构建,期望能为乡镇摆脱当前困境,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和谐合理的基层政权体制发挥作用
关键词:弊端改革方案有限自治法律分权直选民主合作制自建国以来,我国的农村基层政权的设置历经多次变化,在1954年9月通过的我国第一部宪法中,规定了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为乡、民族乡、镇
从此,乡镇政权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制正式确立
但不久后由于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再加之文革十年动乱,因此在1958年以后的20多年间乡镇政权体制一度被取消,由“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所代替
历史轮回,1982年所修订的宪法又重新确立乡镇作为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地位
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农村民主法制的发展,乡镇政权组织弊端不断暴露出来,时至今日,已严重阻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基层民主法制的进程,亟需改进
一,当前乡镇政权的弊端及评析:当前乡镇政权的弊端归结起来,可以说有内外两大方面:(一)内部结构存在弊端:首先,党政不分,权力结构不合理
当前多数乡镇政权的权力结构是一种党一元化领导、乡镇长负责制有名无实、乡镇人大职能严重虚化的以党代政、不合理的基层政权体制
其次,乡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财政赤字严重
目前全国大部份乡镇基本属于“吃饭型财政”甚至“要饭型财政”,第1页共10页负债现象普遍①
相应的乱摊派、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再者,乡镇领导唯上不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