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按照市委的要求,市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对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各镇处、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1、党的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牵头单位:区纪工委(区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处
2、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区纪工委(区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处
3、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总结开展监督检查的经验,健全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成效
牵头单位:区纪工委(区监察室)、区经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党群部、区安监局、区社发局、区规建局、区招商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处
二、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4、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第1页共14页区社发局、区经发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室、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
5、开展对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