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以下简称七项要求),根据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委纪检[2008]75号)文和国机党[2008]17号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切实纠正违反七项要求的问题;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我院健康发展
二、范围院领导及院属各部门(含控股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含支部书记)
三、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七项要求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院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要工作内容(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廉洁从业的规范要求,提高对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认识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违反七项要求的行为,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用权行为,切实保证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
五、工作步骤及进度(一)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将结合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资委党委《通知》精神,对“八个不准”进行专题学习
第1页共4页各单位中心组也要结合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有关规定,对“八个不准”进行专题学习,并充分运用刊物、广播、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取得职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营造贯彻落实“八个不准”的良好氛围
在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各单位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通过调查摸底对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制度、规定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单位贯彻落实“八个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