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几点意见各农垦区人民检察院:近日,省院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分院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原创:结合垦区检察机关的实际,现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以下几点意见:按照省院《实施方案》的要求,教育活动从4月底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第一、动员部署阶段
4月底至5月中旬
第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
第三、对照检查阶段
7月初至9月中旬
第四、认真整改阶段
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第五、考核验收阶段
11月中旬至12月
通过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达到的具体目标是
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院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活动的开展
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5月下旬,分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各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将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政法委和省院的要求与部署上来
确保人人受教育,达到教育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3、抓好试点,以点带面
分院确定建三江院、齐齐哈尔院为垦区教育活动示范院,示范院要加强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第1页共3页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根据实际,制定周密的方案,做到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省院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示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