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管理制度为规范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作用,及时准确指挥生产和传达矿领导的命令,确保安全生产及经济机制的有序运行和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调度室的权利(一)负责全矿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会议决定均衡组织生产,完成矿井的各项生产任务
(二)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和生产平衡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全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室的统一指挥
(三)负责调度通知、通报的上传下达,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四)根据矿领导的指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随时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各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特殊情况时,根据安全生产的急需,可以签发领料单,组织车辆,落实有关材料的装运,事后补办手续
不服从安排影响生产的,视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五)调度值班人员有权对矿井所有作业场所、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和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二、调度管理制度(一)调度会议制度生产调度会议必须由工区区长或书记参加,有事不能参加,必须由区长或书记指派一名副区长参加,否则每次罚款100元(生产科室助工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后勤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对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为保持会议期间的安静,带手机者必须关掉手机或设置静音,否则每响一次罚款50元;对各类会议安排的工作不及时落实的,对单位、部门责任人罚款100元
对问题处理后不及时汇报的每条罚款50元
第1页共7页(二)调度指挥制度矿调度室作为全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天的生产、经营、销售量、用电量、排水量等情况,否则对有关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