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一、目的: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适用于为矿在册在职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1、工伤的认定: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屣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作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a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c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d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e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
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安监科、医务室、综合办组成小组,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1
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第1页共21页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责任人(科、队长)承担;2
申报范围: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申报内容(详见附表一)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