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民事,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1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紫云自治县松山镇某村
法定代表人黄某,职务: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曾某,男,汉族,生于XXX年12月26日,高中文化原审被告刘某,男,汉族,生于XXX年12月16日2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邻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邻水民初字第197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一、请求依法撤销(20xx)邻水民初字第197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二、判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三、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一、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没有形成借贷关系,本案借款与上诉人无关
首先,从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递交的诉状看,被上诉人起诉的是刘某,3并不是上诉人,只是在诉讼过程中追加了上诉人,而且从追加上诉人的理由也可以看出,其于刘某形成借贷关系时,也并没有与上诉人挂上钩,而是其后来诉讼中才认为是法人债务
而且从其诉状载明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看,刘某个人搞工程须资金向被上诉人借款,并书写借条,借款后,刘某却无踪迹,被上诉人多方打听未果,从而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还款
该事实和理由是被上诉人真实意思表示,其事实是被上诉人自认的
因此本案借款被上诉人自认是被上诉人与刘某的借贷关系
其次,从转款的帐户看,被上诉人的四次转款均是刘某的个人帐户,并没有任何一笔款项转到了上诉人帐户;而且从收到借款形式看,如果由公司人员个人名义接收款项,应当有上诉人的授权委托书
故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都不能反映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形成了借贷第三,本案借条上加盖的印章,并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