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分购住房方案近年来,针对职工住房需求,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决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职工住宅楼,经过前期各项紧张筹备,**棚户区改造项目即将正式启动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购房总体原则自愿申请,单位审核;统一打分,按序选房;一次性全额交款,个人需银行贷款,按国家政策自行办理
二、分购房范围及条件1、凡20XX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档案在*公司)、在岗(含待岗)、未享受过本公司内部分房的正式职工
2、因工、因病已故职工未享受过本公司内部分购房的,其遗属未再婚者,可按已故职工生前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打分、排序、购房
3、凡在公司领取过1万元建房补贴的职工,若参加本次分购房,需将原款退还(退款需在本次购房缴款时一同退交公司财务)
否则,不予参加本次分购房
三、分购房程序1、本人申请
本人书面填写《公司职工分购住房申请表》,同时提供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
2、单位审查
各单位根据本次分购房条件,对个人申请材料逐项核实初审,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公司分购房委员会办公室
公司分购房委员会复审,出具审查意见并存1档,确认购房资格
3、打分公示
公司分购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确认的购房者计算积分、排列名次,经公司分购房委员会审核后,将积分和排名在机关、***小区和各项目部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选房付款
公示结束,公司分购房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打分排序逐个通知所在单位,再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选房签字、付款认购
第1页共19页*、打分标准和排名方法1、打分所有依据以本人档案原始资料为准,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其它证明材料无效;所有打分时间均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特别注明的除外)
2、打分内容及标准:(1)职务分
正处职计30分;副处职计25分;项目副总经理计22分;三总师副职(含部门领导)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