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6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测评结果是学校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的主要依据
在规定期限内不按要求参评的研究生,其测评结果以“0”分计算,不得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的普通在校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测评体系与评价方法第四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由德育模块、课业模块、素质拓展模块和创新模块组成,各模块根据研究生培养类型的不同被赋予不同权重
具体见下表: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总分S=W1×S1+W2×S2+W3×S3+S4考核项目研究生类别德育模块S1课业模块S2素质拓展模块S3创新模块S4学术学位研究生254530不设权重专业学位研究生254035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6第五条德育模块主要考察研究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情况,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即德育模块分数S1=评议成绩+记实成绩,其中评议成绩满分60分,记实考核满分40分
(一)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1.评议内容为政治素养、法制观念、诚实守信和团队协作
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思想积极向上,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法制观念:具有法制意识,爱护校园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为人真诚,待人友善,品行正直,诺守诚信,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团队协作:关心班集体,关心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遵守团队规则,尊重团队利益,积极参加各类团队活动,善于沟通和协作;2.评议办法:评议由本人导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