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皖人社发【】号)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蚌人社秘【】号)精神,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流程,现将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公开如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名称流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服务对象个人受理单位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办理条件档案保管在中心的在蚌工作学习且单位无党支部的流动人员;申请材料、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蚌埠市直机关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19基本程序、接收党组织关系⑴、填写党员情况登记表;⑵、接收党组织关系;⑶、回执交给办理人员
、转出党组织关系⑴、明确所要接收的党组织关系名称;⑵、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直机关办理;⑶、转好党组织关系后,将回执寄送至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咨询电话监督投诉方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名称出具证明材料服务对象单位、个人受理单位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通知》(皖人社〔〕号)办理条件档案托管在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材料、存档人员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说明出具证明材料的事由或单位要求出具证明的信函;、委托他人办理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19基本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档案实际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档案中无记载的,应在相关材料补齐归档后方可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