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一、行政执法错案是指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国家利益造成损失,而应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执法人员应正确、全面地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三、行政执法错案范围主要有:1、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3、经上级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撤销、纠正,或本部门自行撤销、纠正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错案责任的承担:1、由案件承办人造成错案的,错案责任人由承办人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2、行政执法人员不坚持原则,根据领导的授意造成错案的,错案责任由领导负责,案件承办人员负连带责任;3、案件承办人办案正确,而领导否决的案件,由领导承担错案责任;4、经集体研究、行政首长决定的案件,由单位或行政首长承担错案责任
五、错案责任的追究1、情节较轻,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应立即予以改正,撤销或变更原错误具体行政行为
或者重新作处罚决定,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2、情节较重、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除责令立即改正外,对错案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离岗学习,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因错案对执法相对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履行赔偿义务,并根据错案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有过失的执法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罚款与收缴分离管理制度一、执收单位征收或收到非税收入,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并规范填开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不出具非税收入票据或填开不规范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
二、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收(罚)缴分离制度
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四、不准开设非税收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