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NSPC206
06-2013代替Q/GDNSPC206
06-2012设备缺陷管理Q/GDNSPC2013-12-31发布2013-12-31实施设备缺陷管理Q/GDNSPC206
06-20132013-12-31批准版本/修改:C/12013-12-31实施I前言本标准根据公司标准化工作要求,为适应公司现代化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规范本公司一体化综合管理体系,特制定《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本标准代替Q/GDNSPC206
06-2011《设备缺陷管理》标准,与Q/GDNSPC206
06-2011相比,主要管理内容和方法进行了重新增补完善,主要变化如下:——批准人由“李铁柱”变更为“禹红杰”
——3新增“生产设施、设备缺陷”名称重新明确定义;删除原“3”缺陷定义、分类及文明生产缺陷
3将原缺陷重新定义划分为设备缺陷和生产设施缺陷,其中三类缺陷细分为三类A是指设备及系统发生的一般性质的性能、功能或外观缺陷,对设备功能、性能有影响但影响不大,或虽不影响设备出力和正常运行,但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且可以随时可以消除;三类B是指设备及系统发生的一般性质的性能、功能或外观性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正常运行,能够随时消除
或虽不能及时消除但不会因缺陷发展而影响设备出力和正常运行
增加并规范生产设施缺陷内容范畴:是指服务于生产的建构筑物、楼梯步道、照明设备及系统等设施发生门窗不全与损坏、玻璃破裂、照明灯具不亮、设施及各类警示标识牌不全、管沟盖板不全与残缺和不平整、管沟道没有标线、揭起的沟盖板不设围栏、钢格栅损坏与残缺或不平整、揭起的钢格栅不设围栏,照明箱和检修箱箱门关(锁)不住、楼梯栏杆不规范与不全和残缺、墙面起皮、屋顶装饰板脱落、墙面瓷砖和设备基础瓷砖破损、地面不平整、设备或建筑物漆面损坏、马路道牙损坏、缺失、办公及生产场所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