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跳绳竞赛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推动我国跳绳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加快与世界跳绳运动接轨的步伐,使其更好地为全民健身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竞赛组织机构第二条竞赛委员会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或竞赛部、竞赛处),在大会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1比赛设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2人,裁判员不少于8人
3计时计数比赛每个场地由3名计数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其中1人为主裁判员;花样比赛由8名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其中3人为难度评分裁判员,5人为综合分评分裁判
4比赛设编排记录长1名,检录长1名
5比赛的辅助裁判员还包括记录员1-2人、计时员1人、检录员2-3人、宣告员1-2人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职责(一)总裁判长1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2工作
2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
3核查参赛运动员报到情况;通报训练场地和时间安排及解答领队教练提出的问题
4召集裁判员会议,介绍参赛队和运动员,对比赛程序做出安排,使所有裁判得到相同的指导和信息,以保证裁判组公平地进行裁判
5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调配裁判员的工作;有权处理裁判员执裁中的错误
6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比赛裁判工作总结
7若比赛在室外进行,遇特殊情况(大风、大雨等)影响比赛时,可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比赛
(二)副总裁判长1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
2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理总裁判长职责
3完成总裁判长分配的工作
(三)裁判长1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
2裁判长负责犯规的扣数和扣分工作
3做好本裁判组比赛前的组织工作,主持比赛的登记和抽签
4查看本组裁判员的评分,对在裁判工作中发生错误的裁判员提出警告或处理建议
5按竞赛编排掌握本裁判组参赛队伍的练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