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强干部管理的经验材料近年来,**县立足“打造一城三基地、扮靓**西大门”的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注重标本兼治,动辄则咎,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有效路径,探索制定了干部违规违纪记分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干劲,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积极探索实践,开辟干部监督管理新路子党委必须抓党建、抓党风,这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在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追赶超越”的具体实践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有一种倾向,认为只要不违纪、不违法,违反一些规章制度只是“小节”,往往不重视、甚至不追究。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出现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屡闯黄灯、常压黄线的现象;有的干部存在工作上保守不为、行动上瞻前顾后、决策上畏首畏尾的情况。为建起“违规”与“违纪”中间“带电”的缓冲区,确保干部既能干成事又不出事,我县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在充分吸收以往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反复酝酿修改,历经3个多月,制定出台了《**县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要求增加了一个制度“利器”,与随后中纪委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XX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提出)和省委“三项机制”(20XX年6月13日印发实施)、市委三个《实施办法》一脉相承,相互契合。《干部违纪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进行“尺子化”划分,有效避免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出现,核心饱含组织对广大干部的严管厚爱,既要容错,也要纠错。不仅初步破解了干部“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等问题,而且通过实施干部违规违纪记分“一子落”,实现了责任机制、考核第1页共4页机制、问责机制“满盘活”,提振了全县干部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促赶超的“精气神”。二、严格把脉问诊,开出制度管人管事新药方破法者无不是从破纪开始。《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记分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错误掐灭在初发之时。对党员干部一般的违纪问题,及时棒喝一声、敲打一下,用“紧箍咒”让其知止收手,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由违规滑向违纪,由违纪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一)分类量化记分,着力设好“红灯”、“黄线”。“十二分制”引入驾驶证违章记分模式,对县域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甚至临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办法》以自然年度为记分周期,根据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分、1.5分、2分、2.5分、3分、6分、12分七个档次予以记分。如:被约谈一次,记1分;责令书面检查一次,记1.5分;被警示提醒一次,记2分;责令纠错一次,记3分等。(二)砸实责任主体,杜绝出现“聋子”、“瞎子”。《办法》规定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在岗人员为“十二分制”管理对象,并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执行记分制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科级干部记分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一般干部记分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委(纪检组)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记分制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累计记分116人(次),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三)严格管理考核,紧扣干部“帽子”、“位子”。我们在全县56家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单位建立起《记分制管理办法月报制度》,对干部职工进行动态管理,每月底向县纪委报送当月记分登记情况。县纪委根据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记分情况,对干部职工进行相应警示谈话和相应的惩处,规定干部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6分以上(含6分)的,按照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累计达到8分的,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只能评为称职等次;累计达到10分的,只能评为一般等次;对于科级干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第2页共4页分的,还要实行“下课”问责;一般干部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