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工作总结XX县区作为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的省定贫困县之一,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工作的头等大事紧紧抓在手上,在促进贫困群众增产增收为核心的基础上,做好社会兜底扶贫工作,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啃“硬骨头”的精神和攻坚拨寨的勇气,坚决打贏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在全市率先实现贫困县摘帽,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农村低保扶贫行动落实情况为了确保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并结合柳林实际,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提出了实施生态扶贫、产业扶贫、企业帮扶、金融扶贫、兜底扶贫“五大行动”,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兜底扶贫最重要的举措,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关精神,精准识别各类救助对象,全面落实保障救助扶贫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民政兜底脱贫范围,社会兜底扶贫取得明显成效。1、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8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XX〕1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XX〕161号)以及《关于农村特困人员社会保障精准兜底的意见》(柳民函〔20XX〕17号)文件,为贫困户实现脱贫提供了政策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双向进入通道完全打开,做到了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第1页共5页衔接、管理衔接、信息衔接,使他们共享国家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带来的实惠。2、推进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现应保尽保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贫困户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简称“两线合一”)。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684元;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为每人每年3924元,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164元,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764元,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继续保持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全市最高水平。同时,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086户18167人,其中,属于建档立卡对象3607户6400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比为35.2%,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为19.2%,20XX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6136.6万元。三、工作中的主要措施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紧紧抓在手上,特别是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主抓手,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很大支持,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年健全、管理逐年规范、救助标准逐年提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社会救助制度较为完善20XX年,为了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我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有别、相互衔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城乡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柳政发〔20XX〕44号);20XX年,制定了《XX县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XX县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柳政发〔20XX〕2号)以及《XX县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柳政发第2页共5页〔20XX〕3号);20XX年,民政部门出台了《XX县区20XX年民政兜底扶贫行动计划》(柳民发〔20XX〕17号)。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在定期组织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同时,加强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二)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比较健全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