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省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省委省政府“三抓”大会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推进会要求,结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职责
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统筹协调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
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机构、专职人员、项目经费等必要保障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此项工作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并安排专门科室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充实力量和工作经费
各相关部门要在联席会议框架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
三是明确责任人
各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领导责任人、执行责任人和具体操作负责人
四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与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日常联络机制
20XX年5月底前我市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并将相关信息报市发改局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各乡镇(街)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交通局、市商粮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社保局、市法制办、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开发区、市就业局、市物价局二、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第1页共7页工作职责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各项政策法规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