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省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省委省政府“三抓”大会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推进会要求,结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工作要求。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机构、专职人员、项目经费等必要保障。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此项工作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并安排专门科室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充实力量和工作经费。各相关部门要在联席会议框架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三是明确责任人。各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领导责任人、执行责任人和具体操作负责人。四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与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日常联络机制。20XX年5月底前我市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并将相关信息报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各乡镇(街)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交通局、市商粮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社保局、市法制办、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开发区、市就业局、市物价局二、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第1页共7页工作职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各项政策法规和意见。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要求,谋篇布局,为整体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描绘蓝图。围绕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明确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面落实。落实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部门按照我市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为主要抓手,突出“以用促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体系。落实国家各部委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联合各部委签署的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切实保障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工作要求。20XX年4月底前,出台一个整体推进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要出台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信用联合奖惩、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的具体操作办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评价考核监督体系工作职责。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完善和细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评估管理办法,逐项督导和落实。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示范社区以及示XX县区、示范镇、示范村的评审和区域性城市信用监测评价。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对完成工作及时、有效,并取得示范效应的,及时、广泛宣传;对不积极、不作为、没成效的部门和地区,以督促整改、通报、警示等方式进行考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要求。20XX年6月底前市发改局制定形成“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市发改局第2页共7页每2个月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报市政府。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四、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建设完成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联合奖惩、异议处理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