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为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根据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水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一)危房改造对象按照《XX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1、维修加固户
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2、择址搬迁户
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
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
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
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
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第1页共6页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一)建房方式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
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