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正派监督思考《党内监督条例》第五条规定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作为组工干部,正确对待和接受监督是坚持公道正派,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
在实践中,组工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必须努力培养“三气”
一、在思想上努力培养敢于接受监督的勇气
一要强化“向我看齐”的垂范意识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
组织部门作为党员、干部的“娘家”,要有效实施对他人的监督,首先必须从我做起,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只有牢固树立了“向我看齐”的垂范意识,才会真正按照《条例》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内涵修养、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真正做到公道正派
二要增强“一日三省”的正己观念
“律人必先正己”
组工干部要勇于接受监督,必须对照《条例》要求,时刻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终,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磨炼,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真正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省自身之过,常修为政之德
三要拥有“闻过则喜”的宽广襟怀
“金无赤足,人无完人”
组织部门要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
要抱着一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平和心态,正确看待别人的意见,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在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进自我完善提高
二、在律己上充分打造能够经受监督的底气
一是不为名所缚
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看待自己
要始终做到处此位而思任重,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党的工作部门的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好自己的义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是不为利所谋
清正廉洁是组工干部的起码条件
组工干部要坚持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视个人名利淡如水,视人民利益重如山
要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淡泊名利,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