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评估总结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一项为民、利民、便民的惠民工程
我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积累不少经验和问题,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总结和研究这些经验和问题,对于确保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全县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从2006年3月着手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基线调查和费用测算,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9月20日启动后,县、乡、村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落实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农民积极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通过广大干部和合作医疗工作者的精心组织、勤奋努力、扎实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自我县确定为全省农牧区第一批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新型合作医疗作为一项履行政府承诺,利民、便民、为民的“民心”工程来抓,采取了各项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基本做到了“四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主管副县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任副主任,政府办、卫生、财政、扶贫、民政等17个部门领导参加的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乡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合作医疗管理小组
搭建了强有力的组织框架,工作上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认识到位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部委、省级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