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向度探讨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社会主义”的内涵解读自中共十四大政治报告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概念以来[1],就经济领域而言,虽然市场经济如同脾气暴躁的脱缰野马,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社会主义”是特别针对我国社会环境而备的“缰绳”,它具有规范市场经济行为并引领其发展的作用。市场本身与制度的性质无关,但是市场在一个社会的经济成分中所占的比例大小,却会最终影响到该社会的性质。西方社会坚持完全市场化的立场,以社会财富的私有、社会财富的少数人占有为其基本经济学法理。在这种社会形态下,财富的两极分化成为必然,社会将天然发展成为上下两个阶层,中间日久形成一个使上下两层无法逾越的真空断层,于是财富的罪恶产生了。更加令人忧心的是,西方的政治体制进一步助长了这一罪恶的疯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社会主义”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在利用市场的同时,紧守了我国的政治和人性的最基本原则。从其内涵上讲,大致可以概括地表达为三个层面:其一是社会主义的财产占有指向,即社会主义财产公有制;其二是社会主义的伦理指向,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的发展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其三是集体主义的价值前提,即我国的社会价值理念既重视个体价值,更重视集体价值。不过,重视集体价值归根到底是重视个体价值的更高层次的体现。可以如此说,重视个体价值不一定能兼顾到集体价值,但重视集体价值一定是从根本上重视个体价值。故此,我国在引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在利用市场经济发挥市场作用的当口,必须顾及到其消极的一面,绝不可丧失掉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宗旨和最终目的。“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驾驭,是理所应当的,更是必不可少的。(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经第1页共8页济”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以文化意识形态的身份出现,但是其在经济领域所扮演的角色也是举足轻重的。就其内容而言,包括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这三个经济意向,一方面会相互影响:国家经济目标的实现程度,关系到市场秩序的变更与否,关系到个人经济行为的合理与否;社会经济秩序的实现程度,关系到国家经济目标的效益达成,关系到个人经济行为的取舍抉择;个人经济行为与核心价值观的符合程度,关系到国家经济目标的效益高低,关系到社会秩序的有序与否。另一方面,它们又具有不同的制约效力:国家层面的制约效力最高,可以直接制约社会秩序和个人行为两个层面;社会层面的制约效力位居其次,仅可制约个人层面的经济行为;个人层面的制约效力最低,它除了影响因子以外,不具有制约效力。这些基本关系,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总关系。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挥其对经济活动走向和行为的把控、引领作用。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社会主义”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中,每一个层面都包含一些侧重点突出的关键词,如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个人层面的“爱国”“友善”。如果我们将这些词稍加整理,就会发现“富强、民主”的价值指向与“社会主义”之财产的公共占有不谋而合;“自由”的价值指向与“社会主义”之人的自由发展不谋而合;“平等”“爱国”“友善”的价值指向与“社会主义”之集体主义前提不谋而合。富强(侧重财富的富足)而论分配,分配而有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分为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政治民主更多地体现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民主更多地体现人的经济权利。换言之,社会主义民主除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管理和决策以外,在财富问题上,还强调全社会成员分配权力的民主和占有机会的均等。这一机会均等,又可分第2页共8页为两种形式:一则是实际分配的个人直接操控的财富的占有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