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第一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是县委负责领导和推进外事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第二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县委书记担任;副主任1人,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委员7人,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县长,县委办主任、县委外事办主任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第三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外事工作
日常工作由担任委员的县委专职副书记负责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按照各自职责和委员会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县政府外事办合署办公,简称县委外事办),负责处XX县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职责任务第五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中央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XX县区委关于外事工作的总体要求,协调处理全局性跨部门重大涉外问题,建立健全外事领域机制和制度,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外事工作格局,推动全县外事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条统筹领导全县外事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外事工作要点,协调管XX县区级领导出访及重要外事活动,审批全县外事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及对外人文交流、对外援助工作等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全县重大或突发性涉外问题
承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XX县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全年或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履职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外事工作的重大举措、重要活动、重要情报信息
三、会议制度第八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分析外事工作中具有第1页共4页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问题并部署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或突发性涉外问题
第九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县委外事办根据主任或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