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公司机动车辆人员的审核,保证公司生产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杰利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简称准驾证,以下同)是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因工作需要驾驶本公司机动车辆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以确认具备驾驶本公司机动车辆资格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各单位(简称单位)第四条准驾证正本记载持证人的姓名、性别、用车单位(部门)名称、准驾车型、有效期,并有发证单位的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照片
副本记载持证人有关审验情况
第五条对申领准驾证人员应进行道路交通法规、机动车辆基本常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一般故障排除及驾驶技能的考核(简称应知应会考核)
第六条单位应准确记录和存储准驾证申请受理、考核、发放、审验等档案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公司运营与督察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准驾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人力行政(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申领准驾证人员在册性质及是否为公司员工、年龄、试用期、身体状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门(安全环保人员)负责申领准驾证人员审核、准驾证发放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成立准驾证应知应会考核小组,对申领准驾证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
第三章准驾证申领考核发放第十一条申领准驾证应符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岗从业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同意,新招聘的驾驶员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与所在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试用期已满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
四、申领准驾证前两年内没有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B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并在申领前最近一个记分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