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复明机制指导意见根据《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好我县“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实现新生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登记上报一例、及时手术一例的目标,现就建立我县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领导和责任机制(一)成立县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残联、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残联
建立健全白内障康复工作制度XX县区、乡镇、村(居)三级康复工作网络;负责患者的组织、宣传、发动和贫困状况调查工作;协同卫生部门选定手术定点医院;负责确定救助对象和初检阶段的组织协调;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收集并反馈手术质量情况;积极争取项目匹配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核拨;印发白内障防治知识手册、宣传画,建立贫困患者复明手术数据库和创建工作档案;做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的督查、自查和项目申报等工作
审定手术定点医院资格,确认手术医师资格;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对手术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指导定点医院配合残联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术前筛查,确定复明手术救助对象,安排实施手术治疗,严把复明活动中使用的手术耗品(人工晶体、粘弹剂、缝线等)质量,确保人工晶体植入率、手术成功率、脱盲率均达到95%以上;做好统计上报和患者资料存档工作;做好白内障手术费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报销工作
做好贫困和优抚对象白内障患者的审核、确定工作;配合卫生、残联等部门做好“白内障无障碍”相关政策宣传进社区、到家庭工作,向白内障患者及家庭做好“知情服务”工作;对特困人员实施救助
对白内障复明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1页共3页及时拨付配套资金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白内障手术费用在城镇医疗保险处的报销工作,确保医疗保障工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