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炭送货行为,提高煤炭送货效率,保障煤炭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是指经过采选处理后的煤炭产品,包括各类煤炭矿石和煤炭制品。第三条煤炭送货指煤炭生产企业将生产出的煤炭送达用户或销售市场的行为。第四条煤炭送货应当符合煤炭质量标准、保质期限和合同约定,并按照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进行送货。第五条煤炭送货应当符合国家煤炭运输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第二章煤炭送货标准第六条煤炭送货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煤炭质量标准:煤炭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二)保质期限:煤炭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质期限内送达用户或销售市场。(三)交货地点:煤炭送货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进行。(四)交货时间:煤炭送货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进行,如无约定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送达。第2页共4页第七条煤炭送货应当确保煤炭的正常起运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一)煤炭起运:煤炭送货前,应当对煤炭进行合理的装车作业,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散装煤炭的丢失。(二)运输安全:煤炭运输中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煤矿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事件。第八条企业对煤炭送货进行质量跟踪管理,确保送货质量可追溯。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记录和保存煤炭送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如装车时间、路线、车号等。第三章煤炭送货程序第九条煤炭送货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煤炭质检:煤炭生产企业在发货前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质量要求。(二)装车作业:煤炭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合理的煤炭装车作业,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三)送货运输:煤炭送货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进行,煤炭生产企业可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进行送货,如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第十条煤炭送货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装车管理: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装车作业的管理,确保装车过程中不发生散装煤炭的丢失。第3页共4页(二)运输监管: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三)交货验收:收货单位应当对送货的煤炭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要求。第四章煤炭送货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对煤炭送货质量和安全负主要责任。第十二条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负责。第十三条收货单位应当对送货的煤炭进行验收,并及时向煤炭生产企业反馈问题。第十四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送货行为的监管,确保煤炭供应的安全和稳定。第十五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煤炭送货的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处理煤炭送货过程中的纠纷和投诉。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第十七条对煤炭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和收货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第十八条对因违反本办法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页共4页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