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条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达到项目部提出的“重大安全事故为零,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的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奖惩办法:一、项目部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经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对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并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三、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者,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次;2、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安全绳以及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者罚款100元/次;3、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着装者罚款50元/次;4、施工现场饮酒及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300元/次;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擅离岗位者罚款100元/次;6、拒不接受安全监督检查者罚款200元/次;7、施工现场不履行施工任务,影响施工的罚款300元/次;8、专责监护人不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及监护不到位者罚款300元/次;9、施工警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次;10、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罚款100元/次;11、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者罚款2000元/次;四、对于上级单位安监部门发现的现场违章行为,参照上级安监部门处罚决定进行处理。五、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