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教育督导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确保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中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的意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黔教督〔20XX〕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县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把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法定为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
因此,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督导评估制度,是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保证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的强有力的法制监督和制度监督;是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和服务教育督导工作,自觉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教育督导的职责和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为根本,以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巩固“两基”成果为主线,以理顺督导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为关键,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督学队伍为保障
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督导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教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