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长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第一款岗位职责1、主持科内的各项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指示精神。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种安全条例的执行。2、协助安全矿长参与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每旬组织一次安检科的安全例会,一次涉爆人员的专题例会。4、每旬一次的安全例会。要对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还要写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总结上旬,安排下旬),汇报各部门存在的问题,通报全矿的安全状况。5、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以三定表(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形式下发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复查。6、负责火工品管理工作,要对火工品的入库、出库的手续严格把关、监督,确保火工品安全,防止火工品流失。7、对安全技术措施确定的施工工程的进度、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每年初组织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9、负责对安检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具体考核。10、负责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和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11、负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照本矿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12、组织安排好每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对安全检查“三定”问题针对性布置进一步落实。13、经常组织安检员深入井上、井下了解掌握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对采、掘、运、机、通等设施要经常检查,严格把关。发现不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解决处理,对重大隐患立即汇报矿有关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14、负责组织制定科内安全责任制的考核体系,引导员工(安全员、看库员、保管员、检身员、把钩工、科员)尽职尽责。15、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负责组织追查各类事故,及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第二款工作标准1、所辖范围内全年“零死亡”、“零重伤”,无轻伤。2、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事故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3、组织安检科全体成员进行培训,并定期考核。4、组织安排本科室工作,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任务并进行落实。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5、积极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进行整改。6、做好各类台帐和各类报表,并及时上报。7、做好安全宣传工作。8、及时向安全矿长汇报全矿安全工作情况。第三款奖惩办法1、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发现一次罚款500到1000元。2、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23次,下井工资占当月工作60%,下井工作按23次/月平均计发,却一次扣一次。3、不按时组织每次的安全大检查,或对查出的问题不进行落实整改和复查,隐患排查台账建立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4、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按时完成,并及时汇报,若回报不及时或未能按要求完成时,属自己人为因素者罚款100元/次。5、及时消灭不安全隐患及不正规操作等“三违”行为,如因“三违”制止不力,处罚300元,造成事故,一次处罚1000元。6、安检科各岗位工种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漏洞和问题要追究安检科长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