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现状调研思考针对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现状,分析了其存在的缺陷;论述了经济全球化与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应构建有效健全的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体系
认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的框架应包括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行动程序、保障系统和法律基础4个方面的内容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地频频发生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灾害,导致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数量大幅上升
同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相当数量的突发公共危机造成的影响很难仅限于一时一地,“单个国家的安全与国际乃至全球安全紧密相连”,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XX年的sars危机都是典型的例子
这不仅给各国政府带来了更多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和经济上的压力,也逐步暴露出了各国政府在独立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危机时存在的脆弱性
针对如何克服政府应急管理的脆弱性来应对日益严重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笔者拟从构建有效的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1突发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的内涵目前对于突发公共危机尚无统一且权威的概念
参照联合国的分类,突发公共危机主要包括:①自然灾害,又可分为地质方面,如地震、火山等;水文气象方面,如洪涝等;生物学方面,如瘟疫、流行病等;②技术灾难,来自技术或工业事故,如爆炸、火灾、污染、辐射和泄漏等导致的丧生、受伤、财产受损或环境恶化;③环境恶化,人类行为导致的环境和生物圈的破坏,如森林大火、生物绝种和资源破坏等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主要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
无论采用哪种分类方法,突发公共危机都具备如下几个共同的特征:①突发性,或紧急性;②仅具破坏性影响;③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破坏;④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高昂;⑤可能是人为的,也可能是自然的,或两者兼而有之
根据这些特征,笔者将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