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依法执政经验交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作出的具有战略性、历史性和时代性的重大决定。《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就是围绕我们党“怎样执政”,明确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三执政”理念。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尽管“三执政”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有机结合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但三者又有不同,要求各有侧重,地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而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最终都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基本途径来实现。因此,研究依法执政问题,对于加强党的整个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下面,我结合县市一级的实际以及这次党校培训班的所学所得,谈一谈县市党委依法执政的重要意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不对的地方,敬请大家批评指正。一、县市党委依法执政的重要意义县市党委是党的组织结构中的基础部分,是地方各级、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在党的执政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关系到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是否稳固,执政地位是否牢固。因此,加强县市党委执政能力建设,始终坚持依法执政,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1、依法执政是基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依法执政指执政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执掌国家政权。包括执政党及其成员按照宪法和法律设计的政治体制和程序行使权力,通过法定国家机构执掌国家权力。依法执政要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监督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其实质在于执政党的执政行为要顺民意、得民心;关键在于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有约束、受监督。由我们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以及目前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所决定,党作为国家的执政党和领导核心自第1页共7页身能否依法执政,对于依法治国的推进,有着决定性影响。没有党的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就会落空;党的依法执政的程度和水平,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和效果。具体到县市一级来讲,县市党委只有坚持了依法执政,使地方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凌驾和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才能够顺利实现。2、依法执政是提XX县区市党委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执政方式不同,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人治存在的土壤是专制社会,在专制状态下,权力的行使具有很大的任意性,因而,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很难得到充分保障的,虽然表面看来整个国家和社会都在有序进行,但潜伏着许多没有暴露的深层危机,一旦矛盾激化,将直接引发执政危机,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上人治造成深重灾难甚至“人亡政息”的事件不胜枚举。由此可见,执政方式人治化,正显示着执政能力的脆弱性。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执政方式,其本质就要求推行人民当家作主,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不以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以领导人的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切执政活动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也唯有如此,公民的合法权利才能够得到切实保障,这也使得所有执政行为能做到规范、有序、持久,可以说,法治程度的高低,决定着执政能力的强弱。县市党委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做到依法执政,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3、依法执政是促进县市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在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我国原有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县市党委面对的不在是没有独立的单位和集体,而是多元化、多层次的利益主体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对这些具有不同利益倾向和需求的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县市,就必须善于运用法律的权利义务机制,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善于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各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