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设计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依据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发包人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第三条设计工程概况1、设计工程名称:锦江区味道印象回头客店2、设计工程地点:成都市大业路6号家乐福商场二楼3、
设计工程面积约:1200平方米4、设计工程范围:部份结构调整、整体布局及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隔断、卡座、软饰、灯饰等)
第四条设计时间1、设计期限:设计期限为20日历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方案及图纸之日为止
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定金5日内,交付甲方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在设计约定期满前,交付甲方全套的施工图纸
第五条设计费用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80750元(大写:捌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第六条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16000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所有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为56000元
3、设计人配合甲方完成全部装饰装修工程后三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8750元,不留尾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