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谐社会下解决纠纷范文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执政党的政治目标与公众社会理想的真正契合,也是最容易取得社会各阶层共识、最能反映其现实需求,从而也最具动员力的政治倡导
当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执政党政治目标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时,社会纠纷的解决也获得了新的意义,纠纷解决之道也有异于先前
首先是解决纠纷的理念的更新
近二十多年来,基于对法治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形式化受到普遍的推崇
体现在纠纷解决方面,司法机构偏向于对纠纷涉及的是非作出明确而严格的判定,而不太顾及纠纷各方的情感状态及纠纷处理可能引发的其他社会后果
人们往往把最终的司法或仲裁裁决的作出等同于纠纷解决
而事实上,裁决的作出(乃至裁决内容被强制执行)并不完全等同于纠纷主体之间冲突的消弥
某些情况下,这种冲突还会因国家(或社会)强制力的介入而进一步激化
这些年,涉法上访案件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与此相关(尽管还有其他更复杂的原因)
依据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纠纷解决不应仅仅停留于对纠纷是非的法律判定,也应注重主体间冲突的真正化解,特别是注重当事人对抗情绪的消融
尽管在实践层面,两者往往不可兼得,但理念上对后者的重视会促使司法逐步走出一条更切合社会现实、更富于人性化的道路;促使司法在严格的法律形式与法律的实用之间寻求某种平衡
其次是解决纠纷资源的综合、合理利用
在普遍的认识中,解决纠纷是司法等专门机构的职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有效途径
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任何机构、任何社会力量都应成为解决和处理社会纠纷的资源;组织和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同时也应是解决、协调及处置社会纠纷和社会冲突的过程
事实表明,仅仅依靠(哪怕是主要依赖)司法等专门机构解决社会纠纷是远远不够的,各机构、各种正当的社会力量都有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下,依据自己特有的条件与方式,参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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