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autobobilegasfillingstation2000-04发布2000-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前言1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59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写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燃气质量;4.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5.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主体设施;6.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主体设施;7.加气站配套设施;8.施工及验收等。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公用局、广州市公用局、深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煤气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液化气集团公司、北京市液化气公司、成都市煤气实业公司、长沙市液化石油气总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能源化工总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邓渊、徐良、陈光华、吴洪松、林磊、马丹、俞季兴、叶勇、高兴喜、吴国奇、奚仲宽、史业腾、王炤、马丽、王韵茵、樊克俊、康军、袁虎、聂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AutomobileGasFillingStation1总则1.0.1为规范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的建设,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充装液化石油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表压)、环境温度-40~250℃,充装天然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5.OMPa(表压)、环境温度-40~50℃的新建、扩建及与加油站合建的加气站(以下简称合建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汽车换瓶供气、液化石油气流动加气车供气、天然气汽车低压气囊式充装供气和直接使用液态天然气充装供气。1.0.3加气站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置。1.0.4加气站的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采取防止燃气泄漏的安全措施。1.0.5加气站的工程施工、安装应按设计文件施行。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报审批部门备案。1.0.6加气站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2.1一般术语2.1.1燃气汽车fuelgasautomobile采用以液化石油气或以压缩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2.1.2加气岛pumpisland主要安装加气机,供停靠在加气车位处的燃气汽车进行充装操作的平台。2.1.3加气机LPG(CNG)pumpdispenser给燃气汽车贮气瓶充装燃气,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2.1.4加气枪dispensernozzle附属加气机,直接给燃气汽车贮气瓶充装燃气的手工操作专用工具。2.1.5挠性支架flexiblesupport为防止燃气汽车在充装过程中,司机错误驱使汽车,拖拽软管,导致软管附带插头脱离支架,警示司机停车。2.1.6拉断阀breakawaycoupling安装在加气机出口,一旦被拉分成两节后,在节的端头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2.1.7快速切断阀shut-offvalve从全开至全关阀门转动小于一圈,并能关严。2.1.8射线照相检验radiographicexamination对钢材加工的设备和钢制管道的全部对接圆周焊缝和纵焊缝所作的射线检验。2.1.9压力试验pressuretest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单体设备或系统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设备或系统的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2.1.10泄漏性试验leaktest以气体为介质,在设计压力下,采用发泡剂、显色剂、气体分子感测仪或其他专门手段等检查单体设备或系统中泄漏点的试验。2.2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术语2.2.1汽车用液化石油气automobileLPG经过加工符合燃气汽车用能标准的液化石油气。2.2.2地上贮罐abovegroundstoragetank罐体直接安装在地面基座上的露天卧式液化石油气贮罐。32.2.3地下贮罐undergroundstoragetank直接覆土(细沙)埋设在地下的卧式液化石油气贮罐。2.2.4半地下贮罐partiallyundergroundstoragetank罐底埋设在地下的深度不小于罐高的一半,且全部覆土(细砂)的卧式液化石油气贮罐。2.2.5贮罐首级控制装置firststagecontrolequipmentofstoragetank液化石油气贮罐的进、出口管道(含测量控制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