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领导讲话稿提纲莲都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议事程序和办法,促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机构设置第一条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研究谋划全区“三农”工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二条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区涉农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办主任兼任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在领导小组授权下履行力量组织、政策协调、指导监督、推动落实和检查考核等职能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五条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市委、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5第六条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认真第1页共5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打造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的莲都样板
第七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影响乡村发展的短板
第八条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特质发展
全面推进产村人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融合、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