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如试用期被辞退、试用期辞职是否交纳违约金、试用期辞职应否赔偿用人单位培训费等等,本文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
《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