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设计规范前言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曹越魏春翊孙东远项端祈马晓钧目录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4.1一般规定4.2运动场地4.3看台4.4辅助用房和设施5体育场5.1一般规定5.2径赛场地5.3田赛场地5.4足球场地5.5比赛场地综合布置5.6练习场地5.7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5.8田径练习馆6体育馆6.1一般规定6.2场地和看台6.3辅助用房和设施6.4练习房7游泳设施7.1一般规定7.2比赛池和练习池7.3辅助用房与设施7.4训练设施8防火设计8
2疏散与交通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10
1给水排水10
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0
3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
1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3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4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5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