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医院服务态度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科室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3、院保卫科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1、院办公室
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受理职工医院安全方面、劳动纪律方面和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受理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受理医疗收费记账的投诉;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师管理方面的投诉
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6、各科室受理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7、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科室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
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第1页共3页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
四、投诉处理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
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