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基本工资制度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现就在本市企业中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企业在职工收入分配的总体制度上,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在确定岗位工资的水平时,应该对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测评,具体为胜任该岗位所应具备的体力、智力、知识、技能、责任心等,以使按劳分配具体化和科学化
(二)坚持与市场价位衔接的原则工资分配水平是劳动力市场的反映,而人力资源的配置要受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的影响
因此,企业内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使职工的工资收入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从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三)坚持与效益结合的原则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随着加入wto,企业不仅要适应国内市场竞争,还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此效益问题越来越显得重要
而企业经济效益的来源,最主要的就是职工的劳动创造
为此,对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影响的收入分配,应当坚持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从而形成收入分配上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和能增能减机制
二、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主要形式所谓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就是既要突出岗位因素的基础和核心地位,又要适当考虑其它影响劳动业绩的重要因素,结合起来形成最有效的、符合本企业、本岗位生产经营特点的工资制度
如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和岗位等级工资制等
岗位绩效工资制的特点在于
以岗位工资为基础、奖金激励为补充
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因素确定,奖金激励水平按第1页共3页经考核后的工作实绩浮动
岗位薪点工资制的特点在于
仔细分析各种岗位因素,并折算成不同的点数,然后根据企业效益和部门工作实绩确定点值,实现计量分配
岗位等级工资制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