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配备范围及使用期限
本标准适用于在企业井下、地面作业职工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
《河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基本要求3
1选用要求(1)各单位应根据从业人员在作业中防刺、割、磨、烧、烫、冻、电击、腐蚀、有毒、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置不同性能和材质的劳动防护手套
(2)对于可能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以其他形式的防护帽替代
(3)用人单位应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情况,为从业人员配置相应的护耳器
(4)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必须佩戴防冲击眼护具
(5)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安全网等相应的坠落防护用品
(6)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7)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应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它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2制度要求(1)各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和物资供应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3)严禁采购、发放使用无证、超过使用期限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4)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编号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