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案情:时下,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比较多,是各地税务机关查处的重点问题之一
如2003年5月的一天,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一个举报,说某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发票
当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到某服装厂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所举报的业务的确存在问题:发票开出方与货款接受方不一致,认定该经济业务为代开发票行为(或从第三方取得发票)
当稽查人员对该业务作进一步了解时才知道:原来一个在常州市某百货商场从事纽扣生意的个体工商户李某,与该服装厂谈妥服装辅料——纽扣的供应业务当服装厂的王经理要求提供能够抵扣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李某满口应承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李某根据服装厂的要求,从天津购进价值38587.50元(不含税)的纽扣时,就要求天津某商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开到该服装厂
购货款由个体户当场付现金,回来后再与服装厂结算
从经营过程上看,服装厂的王经理向个体户李某购买纽扣,李某根据王经理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求购进纽扣,再将纽扣销售给服装厂王经理
税务机关认为:服装厂将货款支付给个体户李某,并向其购买纽扣,应取得李某开具的发票
而本案李某并未开具发票,而是将天津某商场的发票提供给服装厂,因此,李某的问题是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服装厂的问题是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按规定,服装厂取得第三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6559.88元不予抵扣,同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对该企业的行为罚款10000元
类似的案例可以在任何一个国税的税务稽查部门都比较容易地找到
分析该案例,对我们从事税收策划不无帮助
而实际操作上,显然是个体户李某为服装厂代购纽扣
李某与服装厂的业务实际上是一代购行为,遗憾的是他们缺乏相关的手续,从而使代购行为变成经销行为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怎样做才能免于受罚呢
答案:(一)筹划分析对于货物的代购行为,